1、可以,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的强迫劳动者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单位加班的安排。
2、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