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书面告知)

法律知识2023-09-05 21:50:42未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书面告知)

(1)矿山井下的作业,即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不包括临时性的工作,如医务人员下矿井进行治疗和抢救等;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千克的作业。
本文标签: 作业  井下  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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