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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三十日解除
法律知识
2023-05-27 00:09:05
未知
1、终止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提前三十日解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但用人单位有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解除;另外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标签:
不需要
三十日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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