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是指事实上可供船舶航行的任何水域,不论在该处是否有潮汐或在该处是否有航行的公共权利。在我国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有长江鸭绿江等。发生在与海不相通的或者不能用语于舶航行的内河湖泊上的碰撞不构成船舶碰撞。
3、碰撞须有损害结果,即有人身伤亡、财产的灭失或损害的事实。船舶碰撞如果没有造成船舶及船上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不构成船舶碰撞。因此只发生碰撞而未产生损害,船舶碰撞仍然不成立。
法律知识2023-05-24 00:09:09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