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的处罚是什么(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知识2023-08-24 14:08:28未知

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的处罚是什么(恶意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本文标签: 恶意  非法占有  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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