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为离婚冷静期。在30日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应在该期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知识2023-06-01 15:29:01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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