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第三十六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第四十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报批程序,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二、厂房拆迁的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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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
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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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
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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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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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