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2、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3、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8、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