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何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婚民法典》以及相关解释中已有充分表述。现实生活中,分割比较困难,同时争议也最多的是大额财产比如房产归属和股权分配等问题。对于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按揭房产如何处理“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是修改后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结合法院的判例我个人认为,对于此类房产,首先应认定该房产属一方婚前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款项应当视为共同投资,此款项分割时应根据房价的市场变化予以均分”。夫妻一方是某一公司的股东,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的股权怎么办离婚律师认为,对于共同财产中股权的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了部分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一方坚持要求分割股权的,应考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相对人的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二、怎样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离婚律师归纳有以下几个原则: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