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对方不配合办理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诉讼程序是相对简单的途径,判决后,你可以携带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将不再需要对方配合即可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一般诉讼程序3-6个月,并不是很复杂,可以自行处理。
2、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
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向,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