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二、恶意透支对应刑责1万10万元: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0万100万元: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10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注意事项】
1、“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