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后,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抢子女,可以立即向派出所报案,请求子女的人身保护;
2.也可以向法院请求依法中止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探望权利。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2023-04-26 16:53:20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