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注意: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国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3)未婚证明又叫“单身证明”,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用途:(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