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样的证据

法律知识2023-08-15 20:33:40未知

法院要求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什么样的证据

1.应围绕我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准备证据。
2.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故准备证据也要根据以上因素确定。但为了“直观”认定及根据审判实践等比如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情形,那么包括但不限于证人在内的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可。比如: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标签: 证据  夫妻感情  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