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请述的这个案件,涉案人员多、性质恶劣、案情复杂,本人仅对你朋友的情况进行简单分析如下:
1、你朋友与其它人作案人一起构成强奸罪的共犯,依法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此案构成强奸罪,且有轮奸情节,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因作案人数越多,性质恶劣,作案人会从重处罚。
3、受害人为未成年少女,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
4、你朋友未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从轻处罚。
5、你朋友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你朋友自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上述情况,你朋友的量刑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律依据:
1、《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