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之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增加股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6)经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如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须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知识2023-05-29 12:59:20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