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首的能够从轻处罚,获到被害人谅解的能够从轻处罚,能够争夺判处缓刑。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诉讼。
2、相关限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职责,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诉讼,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时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置的犯罪,无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丧命的;
(六)其他法律限定免予追究刑事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