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2、独占实施权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3、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4、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
5、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6、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法律知识2023-11-03 11:36:44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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