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知识2023-10-31 02:37:57佚名
涉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会如何罚
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规定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