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鉴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鉴定结论的,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及时去法院起诉,推翻原结论;
2、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后的十五日内及时申请再次鉴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知识2023-10-01 15:24:52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