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作“人民币”,因为这个是人民币的符号,人民币的单位为元(圆)(人民币元Renminbi Yuan,简写“RMB”, 以“¥”为代号)。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人民币没有规定法定含 金量,它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
2、《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法定货币是人民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 行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4月1 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以第四套为主,还有部分第三套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