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审核:受理意见符合政策规定予以审核上报 ;
资金发放:符合规定发放资金。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并明确照料护理标准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