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
资金来源
1.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2.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3.在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
4.通过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5.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设施出租收入;
6.按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7.社会捐赠;
8.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的其他资金。
➤➤相关阅读
房源筹集方式
(一)政府筹集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收购和租赁的住房;
2.按5%比例在商品住房开发以及“三旧”改造中的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共租赁住房;
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产业基地配套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三)社会筹集
1.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社会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