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政策:
一、申请时间:
1、个人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 1月15 日17:00。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务必于 1 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需要完善材料的,于1月17日下午17:00前完成材料修改并网上申报。
申请入口: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
2、单位端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17:00。
3、人社端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23日17:00。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二、申请材料
申请经“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个人(单位)网上服务—人事人才—泰安市人才金政服务平台(网站链接:http://124.130.146.14:8008/tsp/logonDialog_3709.jsp)办理。
对特殊申报人员或需进一步核实人员,依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银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在首次申报时提供);
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等国家级及以上技能赛事获奖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荣誉佐证材料。
三、申请对象
2022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到泰安市域内企业(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泰安市,含中央、省属驻泰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含国家规定的缓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购房补贴政策:
一、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5 日
审核上报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19日
二、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
学位证(在国外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复印件;
《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三、申请对象:
2022 年5月1日以后,首次到泰安市就业创业,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 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院校毕业生应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毕业生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下同),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