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城区住房困难家庭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均为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的保障方式。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①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主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且未正在享受城市低收入、低保待遇的家庭。
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正在享受城市低收入待遇的家庭。
③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