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南宁公租房保障资格后增加公租房共同申请人
1、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再次申请。
2、添加共同申请人只需要办理家庭状况变更业务即可。
【需要材料包括】
已成年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和家庭状况变更业务都不需要提交收入明细材料。)
如何办理:
【线下申请】
家庭状况变更需在工作日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受理机构(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时所填报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办理。
【线上办理】
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均可操作。
具体流程:
先关注公众号,进人智慧住建之后,选择“保障房类”,点“业务办理”再选“公租房业务”进人“家庭状况变更申请”然后按要求上传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