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对恢复户口事项应当受理,调查核实后办理:
恢复户口(不包括外籍华人入籍,华侨、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华侨原籍恢复户口,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异地恢复,漏登、漏录、数据丢失、错误注销)申报。
注意:
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恢复申报过程中,发现军人身份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刑满释放证明、护照或者旅行证与当事人户口注销证明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户口注销证明登记的信息恢复户口,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不一致是经过依法变更的,可以按照变更后的信息登记,并如实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