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身份证异地补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到期换领: 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90天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损坏换领: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丢失补领: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补办材料
省内群众无需任何申请材料,省外群众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三、办理时限
省内异地: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跨省异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其它换领20元/证。
五、办理结果
领取新居民身份证(换领领取新居民身份证应当交回旧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