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无房新就业职工如何申请公租房保障
武汉市无房新就业职工实行阶段性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保障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一、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五)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二、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与审核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经由所在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核对汇总,确保其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提出申核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审核意见在其所在社区或者现工作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自收到申请资料及审核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房产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所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发放公租房保障资格证明;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