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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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已超过1年还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0] 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
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