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办理窗口
普宁市公安局办证服务大厅24-34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普宁大道林青路段(原药品街1号)服务大厅24-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663-2913529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位置指引:乘坐13路公交车至普宁市公安局办证大厅下车
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3.原机动车号牌
➤➤相关阅读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