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一览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付。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分担,具体见下:
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基金不再支付。
1、起付标准以下
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付,起付线额度:三级医院1200元;其他医院600元;社区医院300元。
2、起付线至4万元(含)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由个人自付。
3、4万元至30万(含)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90%;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其余由个人自付。
4、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