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连晴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4年8月23日18时起,直至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解除为止。
二、封山区域
万州区境内善字山脉、铁峰山脉、方斗山脉、龙驹山脉、七曜山脉范围及其他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1.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及有关单位,在通往封山区域路口必须设立卡点,落实专人值守和检查。
2.除原住居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3.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4.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严格实名登记后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5.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58512119、58139989、582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