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毕业生,按照以下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400元/月/人、租房补贴1200元/月/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1100元/月/人、租房补贴800元/月/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生活补贴800元/月/人、租房补贴600元/月/人;
(二)交通补贴。非徐州籍毕业生,按照1000元/年/人的标准申领3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三)专项补贴。鼓励驻徐高校毕业生留贾和外地高校贾汪籍毕业生回贾工作,在贾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按照博士800元/月/人、硕士600元/月/人、本科4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3年的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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