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不作调整,上限为24042元/月。
特别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以缴纳2024年度1~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月份之后的医保费用暂不可缴纳,待缴费标准正式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恢复为正常缴费费率,具体为: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保8.5%(含生育保险0.5%),大病统筹0.5%;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保2%,大病统筹0.3%。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保9%,大病统筹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