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居住证办证的义务
居住证制度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特别是有房屋出租的市民和劳动用工的企业主。房东和用工单位是流动人口登记、申报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和申报租住人员以及务工人员的信息,监督租房客和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用工单位和出租屋主,一经查证,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对于伪造、变造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罚款1000元。
持居住证可享受的待遇体现在4个方面:
1、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及培训;
2、持居住证后,流动人口子女按照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包括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
3、持居住证后,流动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将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础项目技术服务,比如计生部门推出的义务孕检服务;
4、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驾驶证和机动车入户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