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1、缴费基数
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以工资计算实际的缴费基数,工资总额难以确定的,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4212元,最高不超过21060元
2、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9.5%比例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月缴费金额为400.14元;
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月补缴金额为400.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