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9号振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415-2392727
申请材料目录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居住证(若双方户籍都不在办理地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至少一方当事人需提供办理地本区县的居住证)
3、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