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8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新标准,于2023年1月迅速落实到位。
按照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对选择三档及以上人员增加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补贴,增加标准按参保人缴费金额的5%计算。
即:300档由每人每年45元提高到60元;500档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85元;1000档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40元;3000档由每人每年110元提高到260元;5000档由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380元;8000档由每人每年150元提高到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