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核查工作由烟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0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证书(仅报考条件有要求的提供);
(5)《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仅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提供)。
3.以下五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中专毕业学历须上传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4)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5)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