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2.西宁市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招聘人员自愿报名,统一笔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考岗位人数未达1:5比例时,按报名人数1:5比例确定招录岗位数。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以两项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招聘后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和调配。公开招聘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6日,每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湟中区应急管理局(湟中区鲁沙尔镇团结南路2号)406室,咨询电话:0971-2269173 13997044906 李老师
3.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薄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小二寸近期浅蓝色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考生如实、全部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报名单位保证报考人员资料安全、保密、不泄漏。
4.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毕业证、户籍身份等有效证件,并在网上予以验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准予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录入人员信息。报名专业严格按《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5.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200元,缴费报名成功后费用一概不退。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公文处理与写作、计算机应用等内容,占笔试内容的60%),专业知识等,占笔试内容的40%),笔试时间为 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相关事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聘请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以岗位适配性为主。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岗位适应、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及时汇总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政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填写《湟中区应急管理局招聘政府雇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湟中区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培训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总成绩递补。聘期内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纪委、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承担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4000元/月(不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工资为5000元/月(不含五险个人部分)。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要求。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报名时已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疫情防控。所有考生应当服从招聘组织单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笔试成绩相同的,相同成绩全部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考生QQ群为考试相关通知发布渠道,所有通知均视同在群考生已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