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费者可以在苹果或安卓市场下载“联联充电pro”APP,并在其中选择本市公共停车场站的快充(直流)或慢充(交流)充电桩进行消费结算。相关充电桩未接入“市级平台”的,发生的充电费用暂不可使用补助资金结算。
上海新能源车充电补助注意事项
补助资金不可提现,只能用于支付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或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
消费者收到补助资金后,须将指定专户与市电力公司出具的电动汽车充电账户(可用于使用个人充电桩支付)和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注册的支付账户(可用于公共充电桩支付)进行捆绑,指定专户余额可以支付消费者使用上述两个账户发生的费用。指定专户余额不足的,可以用个人自有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