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机关:
(1)国内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婚姻登记办理机关:江西省涉外收养和涉外婚姻登记中心;
(2)国内居民之间婚姻登记办理机关:县(市、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经批准办理婚姻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原因。
办理条件:
1、预约婚姻登记的双方至少一方为该辖区内户籍,另一方是内陆居民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4、双方自愿结婚
5、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双方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7、已做婚前检查
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婚检登记表
3、3张当事人2寸近6个月半身红底合影证件照片
办理流程:
1、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便民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填写相关资料办理
2、初审
3、受理
4、审查
5、登记(发证)
办理机构:
图源:江西新余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