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0年之前申领过D类生活津贴但还没有全部申请完的人才来举例,要怎么申报呢?
2018年、2019年、2020年成功申请“金梧桐”生活津贴A-F类的第一次、第二次但未满三期的人才,第一次申请日视为生活津贴资格取得日,待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申领差额部分。此次申报,以2018年度成功申请第一次但至今未满三期的人才为例,资格取得日为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连续参保满36个月即可申请生活津贴兑现,并一次性申领差额部分。
※补充说明
A、B、C、D、E类人才领取生活津贴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毕业五年之内(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且未享受过我区应届毕业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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