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籍收养人,收养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儿童。
需要什么材料?
1、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2、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审核)。
3、随收养人入个人房产地址家庭户的,还需审核入户地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证);
4、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的,还需审核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
其他材料
①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户主变动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户口簿上新户主和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
②证件为国外签发的,还需审核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或者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