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公租房补贴标准
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标准的保障家庭,根据家庭类别分层级差别化发放租赁补贴。
1.补贴标准
Ⅰ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
Ⅱ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85%;
Ⅲ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60%;
Ⅳ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20%。
保障家庭实际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住房的租金。超过承租住房租金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补贴面积标准。
一人家庭每户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人家庭每户建筑面积45平方米;
三人及以上家庭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保障家庭,补贴面积为以上补贴面积标准减去其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3.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
住宅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公布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