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仲裁
被申请人在接到仲裁机构送达的仲裁通知及相关仲裁文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向仲裁机构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答辩书的内容应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提出的要求、陈述的事实以及依据的理由加以回答、抗辩或反驳。
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应对仲裁。
反请求
反请求指的是本请求中的被申请人以本请求中的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管辖本请求的同一仲裁机构所提出的独立的、与本请求有牵连关系,意在动摇、对抗、吞并本请求的仲裁请求。反请求与本请求合并审理,不影响本请求已经进行的程序。被申请人可以依据同一仲裁协议提出反请求。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简易程序为10日内)向本会提交反请求申请书。逾期提交的,仲裁庭组成前由本会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组成后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