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南县城区自来水价格统一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4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1.89元/吨,特种用水价格7.25元/吨。
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制度,根据每户年用水量分三个级别水价:
年用水量360吨(含)以下部分执行一级用水价格1.45元/吨;
年用水量360-480吨(含)部分执行二级用水价格2.18元/吨;
年用水量480吨以上部分执行三级用水价格4.35元/吨。
【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受水价调整的影响,对经认定的在全南县公用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的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免收5吨水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