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文件规定的人员,本市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员(含省内非本市户籍人员、外省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携带身份证、居住证,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机构申报登记。
其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户主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养老已退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表及医保退休年限待补足材料,社区工作机构审核后,出具《苏州市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参保登记表》。
每月办理新增或恢复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的人员,若当月无已到账或未到账缴费记录,可从当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
申请人也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请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