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怎样才能享有生育津贴?
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起我市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职工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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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享受符合生育政策休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